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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焰神尊 第一一三章 怒铡子语

作者:一品小楼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4-11-05 18:27:37 来源:258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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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郝家两条人命的罪都已招认不讳,那么方子语也就不在乎其他的那些不起眼小罪,直接麻溜地全部坦然承认,只不过在认罪的同时,他却向江若离提出来,带头闹事哗变城主府的人是他,他的胞弟方子言只是从犯,希望江若离可以从轻发落或免于追究方子言。

“成效年,让他签字画押!”

对于方子语的请求,江若离未知可否,而是让成效年拿着他所记录的庭审卷宗让方子语在卷宗上签字画押。玄天大陆并没有这一套,也没有签字画押的说法,最后还是成效年指导方子语,方子语这才完好地签上自己的名字,摁上自己的指手模印。

“堂下听判!”

江若离重重一敲惊堂木,随后摊开一本不知什么时候放在公案上装订好的册子,一边翻看,一边威严地沉声道:“人犯方子语,任职城主府大管事期间,不思为民造福,却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鱼肉乡民为非作歹,所犯之煽动罪、聚众闹事罪、敲诈勒索罪、流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占有罪、拐卖罪、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等九项罪名成立!”

对于江若离所言的这一连串罪名,现场看客们全是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这些罪名都是犯了什么事,他们从未听说过这么多的陌生罪名,不由互相嘀咕起来,圣殿诸老也不例外,就连端木冥这个圣殿法殿的执法者,都被这些素未所闻的陌生罪名给搞的一头雾水,文瑞清诸老等更是莫名其妙。

“根据《邺城律》相关条款之规定,人犯方子语数罪并罚,本府合并执行,依法判处人犯方子语死刑,剥夺其邺城大管事职务与政治权利终身,子孙三代不得谋任任何公职,没收其全部财产,并处罚金一千银币,赔偿郝老二精神损失费!……”

在众人的惊诧中,江若离再度抛出让人费解的两个名词——《邺城律》与精神损失费。可怜的邺城人,谁能告诉他们城主大人究竟在说什么天书?《邺城律》是什么鬼?精神损失费又是什么鬼?……

“堂下保持肃静!”

江若离见公堂外人群议论纷纷,嘈杂声越来越大,都是对他之前的那些奇怪罪名在讨论,是以重新敲了一下惊堂木,只不过这次不是针对方子语,而是针对堂外群众。市井小民毕竟是平头百姓,本身对城主就有着天生的敬畏,再加上江若离的气场与威严远胜其他城主,所以吃瓜群众马上老实下来,一时间鸦雀无声,安静得怕人。

方子语打破了现场的气氛,不是他想在这个时候故意找不自在,而是他心里也在嘀咕,罪他是认了,但谁知道这鸟城主竟整出那么多花样罪名出来,而且大部分都是他不能理解的,最后实在忍不住,开口道:“请问城主大人,适才城主大人追加给子语诸多罪名,闻所未闻,不知大人可否给子语解惑答疑一番,那些诸多罪名何解?”

“自是要跟你说个明白,不然,汝要怪罪本府让你做个糊涂鬼!”江若离冷声道,旋即坐正身子,对方子语,也是对众人道:“方才,本府给方子语方大管事定了九项罪名,方大管事有些不解这些罪名由来,现在,本府就一一道来,让方大管事心服口服!”

“煽动罪,是指行为人以语言、文字、图像等方式对他人进行煽惑、挑动、鼓吹,意图使他人接受互相信自己所煽动的内容,继而具体实施其所煽动的非法行为,而非自己亲自实行,其所煽动的对象,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众人。”

“聚众闹事罪,是指行为人煽动多人,带头在各种公众部门无事生非,恶意制造混乱,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故意违背当事人意愿,以言语或其他方式恶意逼迫,强行讨要当事人财物,从而达到自己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

“流氓罪,是指行为人公然藐视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肆意侮辱良家女子,或故意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的恶劣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非法占有罪,是指行为人未经许可私自将公共财物或私人财物背地转移、挪用,继而侵吞为个人所有的贪墨行为。”

“拐卖罪,是指行为人以出卖牟利为目的,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良家女子或儿童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接受法律制裁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法律规定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以上诸多罪行,方大管事皆一一触犯,故本府将诸多罪行合并执行为最高处罚,那就是,依法判其死刑!……方大管事,这回,汝可明白自己所犯之罪行从何而定,又如何恶劣,汝可心服?”

“大人果然是才学出众,难怪敢只身文战邺城,为了吾所犯之过错,竟然如此费尽心机,罗织出诸多罪名出来,子语不得不服!——敢问大人,那《邺城律》又是何解?”方子语叹息一声,闭上眼,旋即睁开:“如果吾所料不错,想必那《邺城律》也是大人编纂出来的诸多罪名具体说明吧!”

“方子语,汝之所料基本如是,然则汝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不错,《邺城律》的确是本府编纂的一部律法,其中不仅有对众多罪名的解释,更有如何量刑之标准。本府纵观整个大陆,上至圣殿,下至各宗各派,乃至各个城池,并无法治存在,一切好恶皆由掌权者而定,视人命如草芥,执民生为蝼蚁,一言可定生死,一语可判有无,可叹天下苍生,活如牛马,死似猪狗,无半点人身权利可言。本府每思及此便痛心疾首,欲改变此等悲剧局面,故特意编纂《邺城律》,依法治民,让民众亦同时有法可依,依法自保,并对律法生敬畏之心,继而奉公守法,官清民安!”江若离如是言道。

“如此,那精神损失费又是何解?”

“郝老二原本家庭美满,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结果因汝之故妻女惨遭不幸,致使郝老二只身一人,孤苦伶仃,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精神上被受刺激与打击,所以你那一千银币,便是安慰郝老二的精神赔偿费,亦是郝老二日后生活的来源之一,是为精神损失费!”

“子语受教了!……”

似乎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所悔悟,又似乎是突然间对江若离的一番话有所感悟,方子语竟然恭恭敬敬地对江若离深施一礼,这一礼,是他发自肺腑的,并非刻意而为之,而是情不自禁,毕竟方子语最开始亦有抱负之心,只可惜身处四大家族,尤其是方家,身为方家子弟,他必须以方家利益为首位,所以他也只能将自己的抱负之心无疾而终,最后和方家一样,成为邺城的毒瘤之一。

江若离这番话,同时亦触动了在场所有的民众与端木冥等一干圣殿诸老,让所有人都陷入沉思之中,一个个感慨万千,尤其是那些深受四大家族等权贵者迫害欺压的下等贱民,更是满含热泪,激动不已。尽管江若离的所谓法制与法治尚未见到有什么成效,但起码江若离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局面,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城主,最起码,在江若离的统治期间,邺城,将不再是之前的邺城,四大家族,也再也不是邺城的主人,邺城终于迎来了它应有的主人。

“方子语,你之才学,本府起初十分欣赏,本欲重用于你,奈何你多行不义,品行不端,枉费了一身好才华,不能为民造福,实在令本府痛心不已!而今,汝自持有家族在背后撑腰,纠集城主府上下管事一力与本府作对,更兼之劣迹斑斑,是乃是无恶不作,死有余辜!……今番,本府要不杀汝,实在是愧对那郝老二之妻女的在天之灵,还有诸多受汝欺凌迫害的广大民众,所以——”

江若离伸手从签筒里拿出一支令签,拿在手中沉吟着,却一时间并未做出什么决定,而是下意识地看向一个迈步走进大堂的中年男子,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方家之人,按照辈分,方子语应该称之为叔伯。

看到这名男子出现,方子语顿时有了主心骨一般,事实上,他从头到尾都坚信方家不会放弃他,这才会一力死撑。于是,方子语笑了,轻蔑地笑了。“城主大人,吾说过,即便吾认罪,汝之又能奈吾如何?”

“没错,城主大人,子语说的没错,汝奈何不了他!——城主大人,吾代方家家主,亦是代邺城的四大家族和其他家族,向城主大人传句话,放了方子语,放了被关押的所有城主府管事,让所有管事们的家眷重新搬回城主府,那么之前所有种种不愉快的事情,只当没发生过,以后,你还是邺城的城主!……”

“所以,本府判你铡刀之刑!——李九,虎头铡伺候!……”

江若离斜眼看了看来人,并未予以理睬,而是自顾做出了判决。按理说,在江若离未做出关于官员制度之前,邺城府的一应前官员,也就是那些城主府大大小小的各个管事,都已经被他收押入监,如同民众,方子语应该被判狗头铡之刑,而非官员级别的虎头铡。但是,别忘了,方子语此时还是文士之身,江若离能够剥夺方子语的城主府大管事职务和其他一切政治权利,却不能剥夺他的文士资格,只有文庙和法殿的长老才有资格剥夺,而文庙是由圣殿统治的,并非城主府,城主府无权越俎代庖,否则那是僭越,会受到圣殿的严厉处罚。方子语没有被文庙长老剥夺文士资格,所以名义上方子语还是特权人士,这样,他的身份依然是尊贵无比的,依然是官身待遇,江若离这才出动虎头铡,尽管他的本意是想用狗头铡来着。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江若离才动了要成立贡院、废除文庙的想法。

李九领命,指挥着四名衙役把之前抬进大堂的其中一件,也就是蒙着红布的那个笨重家伙抬到大堂中间,轻轻放平之后,噌地抖手撩开了蒙在其上的那块红布,显出了那笨重家伙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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