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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空间:农门长姐俏当家 第四十六章 钟馗捉鬼

作者:花千树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11-05 19:03:02 来源:258中文

西秦省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的那天很热闹。

大热天的,钟三爷穿上了一身藏青色的西服,打着领带,袖口的商标还没有撕下来呢。

村办前的场地上围满了人,坐着的,蹲着的,站着的,将场地围的水泄不通,还有熊孩子们钻来钻去,打闹不停。除了太乙村本村的人,还有附近村子的人也过来看热闹,像赶集似的,甚至还有做小买卖的来凑热闹。

钟三爷红光满面,不过钟魁怀疑他是热的,没看到他不停地用袖子抹脑门吗?

全村一百一十户,家家都有口粮田,还承包一些林地,入股农业公司就是把承包的林地这部分拿出来入股。

实际每家的情况不同,有的人家有承包的林地,伺弄的不错,有的人家将果林照顾的不好,甚至还有嫌赚不了多少钱,干脆撂荒的去城里打工的。

所以每家的林地和果树折算多少钱,这当中也历经波折,你给算少了,人家不干,你算多了,别的人又不满,不患寡而患不均。

钟三爷想来想去,还是觉得钟魁的建议不错。他将各家的林地分成五个等级折算成现钱,然后问各家同不同意,同意就加入,不同意你家还是单干,强扭的瓜不甜。

结果有三十家第一时间同意加入,但人总是愿意随大流的,最后又有二十户人家决心加入到农业公司来,总共五百亩果林,平均下来,每家相当于出资一万元。

钟三爷和一帮委员们合计,越想越觉得这样挺好,虽然勉强只有一半村户被纳入到公司来,但这样一来,人心齐,队伍好带。

剩下的就是如何筹集流动资金了。这就本着自愿原则,出多少收多少,上不封顶,下不限底,多多益善。

钟魁家出资一万排第一,钟三爷出资五千居第二,钟七爷出资三千排第三,老李头也出资两千,剩下的少的也有一百块,多的有一千块,最后收到的流动资金整整五万块。

这钱不算多,也不算太少,公司开办起来勉强够了,没人指望第一年就挣大钱,不亏就行。

“现在,我宣布西秦省太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了!”宣布公司成立的却是太乙县常务副镇长余思远,随着他敲响有着吉祥寓意的大鼓,人群发出一阵猛烈的掌声。

然后钟三爷率领农业公司的管理团队走到前面,接受全体村民的注目礼。

这个初创团队人不多,钟三爷亲自出任总经理,底下三脚猫几只,全是出钱比较多的,包括钟守权,这些人也是村民比较信得过的。这也是钟魁当初愿意出主意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此时的农村中,宗族的力量仍然很强大,尤其是太乙村这样的杂姓极少的村庄更是如此,村委两套班子是一组人马,不是辈分够高,就是很有威信,剩下的就是钟守权这样很有人缘的人。

为了庆祝这一“伟大事件”,钟三爷和几个老伙计决定举办跳钟馗大戏。

钟魁作为主演,当然名列其中。

跳钟馗,是太乙村当地的傩戏,具有悠久的历史,可追溯到宋朝,然而真实的历史已不可考,只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继承下去。

如今太乙村已经有三十年没有演过大戏了,因为新华夏建国后,它在一些人眼中,这是迷信。随着老人们一个接着一个故去,这傩戏越来越有断代的危险。

如何演,钟魁当然不知道,不过村里有钟七爷,事先排练了多次。

钟七爷年轻时亲身经历过,也演过其中的角色。他小时虽是个羊倌,很不着调,曾一度跟走四方的戏台班子厮混过几年,但用现代的话来说,也颇有才艺。现在,他重操旧艺,导演、艺术总监、编剧、编舞和配乐一肩挑,还是不拿工资的那种。

锣鼓响了起来,钟魁穿着绿色长袍,戴着用桃木制成的夸张青黑色面具,铁面虬髯,挥舞着一把铁剑,走在队伍的正中央。

这面具又称脸子,上面绘着彩色的花纹,从文化上讲可以追溯到远古先民的纹面,狰狞变形的画风,蒙着一层神秘感,似乎在震慎各路厉鬼。

队伍由三十一人组成,人人都戴着面具,不同色彩和夸张变形的面具,代表不同的角色,但除了钟魁,剩下的三十人除了必要的伴乐,都是各路鬼怪。

大戏的主题就叫钟馗捉鬼。一个主角,一个第二主角,其他都是配角。

主角当然是钟魁,演的是捉鬼的钟馗,钟魁之所以答应演,因为这对他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第二主角则是钟七爷的小孙子钟林,还在读小学五年级,是个机灵的小子,他演的是小鬼。

基本内容是钟馗发现了一群鬼怪,然后大施法力,斩了大多数鬼怪,最后剩下一只最机灵的小鬼,作势欲斩,小鬼则不断作揖求饶,然而小鬼伺机用酒贿赂钟馗,弄醉钟馗,夺了钟馗手中宝剑。

钟馗失去了宝剑,就象征着失去了斩妖除魔的能力,反向小鬼打躬求饶,小鬼却昂然不顾,引人发笑。

最后,钟馗急中生智,夺回宝剑,在钟鼓喧嚣中,将小鬼斩却。

整个大戏持续一个小时,没有一句台词,全是以哑剧的形式表现,兼有类似京戏中的武打动作,不过极尽夸张之态,上窜下跳,手舞足蹈,活灵活现,引人入胜。

这大热天的,戏演完了,钟七爷的孙子也差点累虚脱了,他娘心疼不得了。

钟魁啥事也没有,被钟七爷夸奖有演大戏的天赋,没白瞎他累死累活的忙这一通。

余思远也带着一帮人饶有兴趣地观看,钟三爷等人也感挺有面子,如果将来要写地方志,这或许是跳钟馗这种傩戏第一次得到官方的认可。

余思远上次请钟魁吃饭,偶然听到钟魁嘴里冒出一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词,印象十分深刻,便记住了,觉得这话太有内涵了。

如果钟魁不是还是个初二学生,他甚至想把钟魁拉到自己身边,做个贴身秘书什么的,帮自己出谋划策。

他正走神间,钟魁脱下戏装,走上前来。镇文化站站长洪亮,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挺斯文,他饶有兴趣地夺过钟魁手中的铁剑,掂了掂,惊讶道:

“好家伙,真够沉的,怕是有十几斤吧。”

这可是赤血剑,通体呈青黑色,泛着亮色,历经千年仍然锋芒毕露,这是钟魁唯一从那地下墓穴里带出来的。他本来想请人做了个剑鞘,不过这玩意本地没有专业人士,最后找了位木匠,用两块枣木粘合而成,然后上了清漆,用铜线箍套着,看上去还像那么一回事。

“嗯,这是我从一个收破烂的那里淘来的,据说是件古物。”钟魁说的半真半假地说道。

“小伙子不简单,臂力不错。”洪站长将剑挥舞了两下,将剑还给钟魁,没有在意这剑的来源,“收好,下次正式演出时,就带上它。”

上有所好,下有所投。人家余副镇长都说了要继承和发扬民俗文化,身为文化站站长,洪亮当然紧跟形势。况且,向来以文化人自居的他,也觉得这傩戏演的不错,最起码镇上以后要是举办什么文艺晚会,这个节目可以上,不用老是拿大合唱诗朗诵什么的来充数。

洪亮特意打量了钟魁一下:

“听说你生父是李国辉?”

他这话一问出口,便招来十数道不善的目光,正和余思远说话的钟三爷等人冷冷地看着他,让他立刻意识到自己莽撞了。

这洪亮也是知青出身,却是来自邻县县城,后来知青大返城,他这样的县城知青出身的,回去更没什么好前途,又因为颇有才艺,便在镇上做个文化干事安了家,现在成了文化站站长。

他虽然下乡的晚,但跟钟魁生父也有几次交往,对于钟魁很好奇。钟魁记忆中也知道李国辉这个名字,但这个名字对于现在他的来说,也只是个代号而已。

“嗯,今天天气不错啊!”余思远见场面有些不好,连忙打岔,“老钟书记,不如带我们去村里转转?”

要不是洪亮这一问,余思远还真不知道钟魁原来只是钟家的养子。他心中一动,觉得李国辉的名字有些耳熟,跟他所认识的一位京城老乡同名,不会是这么巧吧?

余思远内心充满了八卦,他打定主意,等回镇上后,一定要找洪亮打听打听。

钟三爷带着余思远等人在村子里转悠,钟三爷并不觉得村子里旧房子有什么好看的,他以为余思远这是要深入群众体验民间疾苦,嘘寒问暖什么的。

钟魁却是知道余思远想看什么,就接过这个茬,介绍起这里的民居特点:

“我们这里民居的建筑布局是很符合中国传统的建筑布局特点的,具有平面布局紧凑、用地经济、选材与建造质量严格、室内外空间处理灵活、装饰艺术水平高等特点。布局上,房屋都呈对称布置,中轴明确,以厅堂串起来层层院落形成狭长的两进或者三进的院子。不过,三进的院子我们村只有两家,他们两家以前都是富户。”

“关中地区夏季炎热,防晒就成了居住建筑的首要需求。有的民居两邻共用一个墙,各盖半边,厢房向院内收缩,而两厢檐端距离也非常小,夏季院内就会形成大片的阴影区,避暑效果好。此外,关中地区历来地少人多,所以这里的传统民居宅院布置密集,院落非常狭窄。”

“你们一定发现所有的四合院外墙上都没有窗户,门窗朝向院内。这样院落变得更加内向且封闭,符合封建社会的礼教,也满足了人们享受家庭生活心理需求。这些老民居,虽然一眼看上去,并不起眼,但大部分都有精美的雕饰,在民俗专家或者建筑专家的眼里,艺术价值是很高的。”

钟魁口才极好,当然不免自吹自擂,就连钟三爷也不禁自豪起来,心说文化人就不一样,旋即想到自己家里盖了没两年的新房,怎么越看越是觉得别扭呢?

钟魁带着众人在村里转了一圈,不知不觉中到了村外,他指着钟馗庙遗址外的那棵远看绿荫如盖的大银杏树说:

“看到那棵银杏树了吗?距今有一千三百多年,每到秋天的时候,一片金黄,十分漂亮,据说这棵银杏树是唐太宗李世民登基不久亲手种下的,为了给他父亲祈福。大家都知道,他得位不正,所以他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向天下人显示他是多么的守孝道。”

风景好不好,不要紧,遗迹曾经辉煌不辉煌也不打紧,只要你会讲故事,或者说编故事。这个故事钟魁编的很好,果然引来一片惊叹声:

“原来这么有来头啊!”

“真的吗?”当然也有人表示怀疑的。

余思远下意识地看向钟三爷,他想起了钟魁曾经跟他提过的弥猴桃的故事,什么世界弥猴之乡?在这种事情上,钟魁是有前科的。

钟三爷愣了一会,见钟魁冲他使眼色,反应过来,忙道:

“这是老辈们传说下来的,或许真是李世民栽的,玄宗皇帝也说不定呢,咱钟天师是玄宗时的人物。”

“各位领导、大叔,大家不信可以找专家来测定一下。”钟魁振振有辞道。

钟魁是知道这棵银杏树的,因为导游曾经是这么介绍的,至于是不是真有那么大岁数,或者要问是不是李老二或李老三栽的,谁管呢?

众人大感兴趣,正要前往那颗银杏树下,只听村外的山路上传来一阵汽车的喇叭声。

一辆皇冠轿车,来到村外停下,崭新的漆色在阳光下闪瞎了人眼。一个年轻人朝余思远等人奔了过来,远远地高声喊道:

“余副镇长、余副镇长!”

“是镇办的小刘。”有人眼尖。

只见那辆崭新的皇冠轿车的司机下来,拉开了后座车门,恭敬地请下一位陌生人。

余思远不知怎么一回事,带着众人迎了上去,见那位陌生人穿的十分体面,白色凉皮鞋,笔挺的卡其色长裤,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戴着大号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手上还把玩着一只折扇,看上去很有派头。

“余副镇长,这是香江来的崔老板,他是来咱这投资来的。”小刘刚才坐在带有空调的皇冠车内,这下车一小会儿就是满头大汗,看上去很兴奋。

在这个贫穷的小镇,从来就没有人来投资考察过,更不用说是香江来的外商。老镇长不巧,昨天害了暑气,卧病在床,不然怎么说也要亲自陪同的,所以这一光荣的任务就交给镇办的小刘同志。

“崔老板,您好,我是丁官镇的余思远,欢迎您来我们丁官镇投资考察。”余思远虽然也很兴奋,但他是见过世面的,不会喜形于色,该有的矜持还是要有的。

“好说,好说,我也很荣幸来这里考察。”崔老板操着一口粤式普通话。

不过,当崔老板看到从一群成年人后面站出来的钟魁,脸色立刻变的有些苍白。

“真系大老板哇!”钟魁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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