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读小说网-在线免费阅读小说 > 武侠 >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 (凡人修仙传仙界篇) > 第三百一十五章 最少二甲前五

余有丁见申时行将功劳都归于自己身上,也是高兴。二五八中雯

一旁林世璧,卢义诚看了都是羡慕,但谁叫林延潮是会元呢。

当下三人拜完山头后,说了几句话,就当告辞。

后面还有不少贡士等待接见了,自是不能聊得太久。

临走之际,申时行,余有丁也是难得起身相送。

余有丁与林世璧,卢义诚说话,而林延潮至申时行面前低声道:“这番会试,若非夫子,弟子险些落榜,夫子待弟子恩重如山。”

申时行知林延潮明白了关窍,心底赞他聪明,同时摆了摆手示意林延潮不必说下去,免得被余有丁察觉什么。

申时行只是温和地道:“你得了会元,殿试之上少说也能跻身二甲前五名,但能否取中三鼎甲,就看你的运道了。老夫在此预贺你前程似锦。”

三鼎甲即是状元,榜眼,探花,殿试前三名。三鼎甲,可以赐进士及第,可以入翰林院为官的。翰林官虽然清贫,但是有一个福利,就不必接受京察考核。

至于二甲进士出身,大约五六十名。

二甲馆选为庶吉士机会较大,若是当年没有庶吉士,那么二甲前五名,能授予六部主事

六部主事是正六品,而状元初授的翰林院修撰,为从六品,至于榜眼,探花的翰林院编修,也不过正七品。258中文阅读网2 5 8zw

林延潮初时听了,觉得这不对啊,怎么二甲比一甲授官还高,后来才知道,二甲进士,进六部时先授观政主事,就相当于见习主事,考核三年满后,才能正式授予六部主事之职,就如进都察院的御史,也要先试用一年。

不过六部主事,手中权力不小,何况还是京官,京官比地方官默认高两级。也就是正六品,相当于地方官的正五品,等同于按察司的佥事,府同知。

会元基本不会下二甲前五名的,就算是殿试时,出了再大的纰漏,或者是皇帝老子不喜欢,但也会看在会试主考官的面子上。

如万历五年的会元冯梦祯,殿试授二甲第三名。万历二年的会元孙矿,殿试授二甲第四名。

殿试入一甲,则为翰林,若为二甲前五,也是六部京官,位高权重,或者翰林院庶吉士。这待遇虽比不上一甲,但也是有个最低的保证了。

申时行取自己为会元,就是给自己将来的仕途上了保险。但申时行方才话的意思也很显然,自己只能帮你到这了,你殿试能取多少名,我说的不算。

林延潮三人当下拜别申时行他们。

就在林延潮要出门时,这时门外已是聚集了二十余名贡士。

贡士也称中式进士,也就是预备进士了,只差殿试一关。

林延潮不知,自己从落卷中被拾遗取为会元的消息,如c了翅膀般,已是在满京的举人,进士中传来。

其中似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

二十几名中式进士听闻本科会元,正拜见申时行时,话题自是多在他身上。

几名相熟的人窃窃私语道。

“依我看,将会魁落卷的翰林,必是张懋修授意的。”

“这没有根据的事,不可胡说。”

“有什么不敢说的,我看权相父子早就不顺了,你若要证据我说你听,张氏兄弟,林宗海都是治尚书。张懋修他取了会试第六,而林宗海取了第一,即说若是林宗海被落卷了,那么书经房的第一,就是他张懋修的。如此张懋修就算不是会元,也最少是五经魁。”

“但是林宗海的落卷被余大人搜出,张懋修文章只要不如林宗海,就算写得再好,也最多只能列第六。可想而知,之前张懋修嫉妒林宗海,才授予翰林行此卑鄙之事。”

“听你这么一说,果真有几分道理,看来张懋修确有可疑,但是他不过一个举人,怎么能令一个翰林听话呢?”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自是有令翰林不得不听话的人授意的。”

“你是说元翁?”

“当然,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罢了,罢了,我等既是贡士,最少也是三甲,争这个作什么。”

“你知道什么,就算是同榜进士,但授一甲,二甲,三甲能一样吗?到了殿试上,你能看这些通关节的人,就如此居于我们之上吗?”

几人之间顿时脸上充满不屑的冷笑。

就在这时外面又进来几人,众人看了顿时话音一止。

“噤声,说曹c曹c就到,张相爷的两位公子来了。”

众贡士顿时停下议论,看向了这几人,气氛一下子就冷了下来。

但见张懋修,张敬修,萧良有三人走进了官厅。

那二十几名贡士,数人哼了一声都转过头去,其余人也是脸色有几分尴尬地向几人行礼。

张懋修,张敬修,萧良有等人如何看不出这其中异样。

张懋修也懒得说什么,站在一边两边泾渭分明。

就在此刻,里面门帘一拉,林延潮等人走了出来。

不少人此刻都是暗笑,心道两位正主碰面,这会可有好戏看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