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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女仙:绝色炼器师 第二十三章 真相

作者:水痕花信 分类:武侠 更新时间:2024-10-02 17:33:57 来源:258中文

虽然对聚堆喝酒打牌不是很反感了,但酒味烟味混杂的气味,还是很不习惯,中途还有不少人过来要给我敬酒,都被林轩挡回去了。

我拉上林轩,也是为了躲那些太过热情的人,出去透气。

“我今天很开心,谢谢你。”

“谢我干嘛,这都是文哥的主意,也是他告诉我今天是你生日的。”

“哦?我还奇怪呢,他不是不理我了么,又怎么会给我办生日派对。”林轩听后一脸惊讶,

“文哥没有不理你啊,难道你说的是昨天在医院?”

“不然呢?”我撇撇嘴。

“那你可冤枉死文哥了,他昨天之所以那么急着走是因为还要去警局。”

“去警局干嘛?”捞人?总不是去喝茶吧。

“本来不打算告诉你的,现在看你对文哥误会那么深,我必须得替文哥平反了。”林轩又接着说:

“丫头,你知道你昨天晕过去之后文哥有多急么,他鞋都没顾上穿就送你去医院,还是我过去后在便利店给他买的拖鞋。”

“不是你送我去的医院?可文箐都醉成那样了·····”

“文哥打电话给我了,可他哪等得了我开车接啊,自己开车送你去医院,结果超速又被交警拦下发现酒驾,他情急之下就把执勤的交警打了。”

怪不得他身上会有土,原来是为了我打架了。

“那打了交警岂不是性质更严重了?”

“嗯,交警大队那边我之后处理好了,超速酒驾这些都没什么,袭警也不碍事,不过需要文哥亲自去一趟录口供。”

看来我真是误会文箐了,不过文箐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呢,我们毕竟认识不久,而且还是由于那么不愉快的一段乌龙。

“文箐,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突然,有点想了解这个琢磨不透的人。

林轩顿了顿,说:

“我跟着文哥十年了,那个时候他才出来混不久,自己还是个小喽啰,就敢跟大佬抢人,那次我们被打惨了,不过,虽然寡不敌众,但文哥‘回赠’给他们的拳头,不比我们身上的少。”

“他抢的那个人,该不会就是你吧?”虽然不好意思打断他,但,有问题就得提嘛。

“嗯,”,林轩有些难为情,

“那时候我大二,勤工俭学,就去酒吧当酒保,谁知道被一个富婆看中了,要包养我,我不依,她就找人堵我,正好被文哥撞见。惹上富婆和她认识的大佬后,我跟文哥就被追杀,每天眼睛一睁开就开始逃,即便如此,文哥也死活都不肯离开这座城市,他说有他守的人在这里。”

我知道文箐守的是谁,真是个傻叉,空有执念,但却什么都没有做,姑娘愿意跟他才怪呢。

林轩又接着说,“我们就像是下水道里的老鼠,过着混混沌沌暗无天日的生活,白天去打点零工勉强填饱肚子,晚上就窝在桥下面或者地下通道里,这样的生活持续了近半年。”

“那你们又是怎么变坏的呢?”说到“变坏”这两个字的时候,我的声音瞬间小了一倍,再怎么说,这类似揭短的话,我也得“委婉”一点。

“毕竟这个地方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太平,还是会有一些小混混不断地找我们麻烦,欺负我们势单力薄,文哥其实身手一般,不过是早年打群架练出来的,都说横的怕硬的,硬的怕狠的,狠的怕不要命的,文哥打起来就是不要命,所以就凭着不要命的狠劲,让附近的混混都认了他做大哥,有了一定的人群基础,我们就开始给一些场所看场子。”之后的我大概也能猜到点。

“所以文箐就是靠拳头成了老大,然后越做越大,越做越过的?”我的“过”,当然指黑帮干的勾当。

“虽然是有钱了,可文哥对理财这些的一窍不通,刚好我是学金融的,就帮他打理了,我帮文哥炒股,炒房,入股,再到后来的放高利贷,就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了。‘黑魅’就有文哥百分之六十的股份,所以我们不仅看场子,还是老板,基本这整条街的娱乐场所文哥都有股份。”

“单凭看场子和做生意,可挣不来多少钱吧,何况还有那么多弟兄。”我试探性地问林轩。

林轩何等聪明,当然是一眼就看穿了,他听出来我是在套话,赏了我一记“栗子”。

“你直接问我们有没有涉‘黄赌毒’不就行了?”

我摸摸被砸疼的小头,说:

“额,不用想也知道,差不多就这么一回事,黑道不都这样么。”

“那些我们可不干,文哥坚决禁止手底下的人碰这些,场子里也一样,旦凡有涉及,下场可是很严重的。”

这算怎么一回事?混黑道的不干伤天害理,违法乱纪的事情,那还算什么黑道?

“都是黑帮还装什么纯,不照样走私军火么?”说出这话之后我立马后悔了,自己是不是有点飘了?咋啥大实话都往出说。

“那是原则问题,这三样害人不浅,不过你说的走私军火是怎么回事?难道你进那间房了?”

“对啊,文箐让我进的,那种规模,可不像是用来防身的。”

“看来文哥真是挺信任你的,那告诉你也无妨。我们是有购买大量枪支武器,但只供我们自己用,只买不卖,你也知道,道上的都用,为了不使自己处于劣势被压制,与时俱进是必须的。”

“可我觉得还是‘黄赌毒’来钱快,你们就能抵住金钱的诱惑?”

“文哥手底下的打手可不是一般的混混,个个都是搏击高手,还有不少‘亡命徒’,能完成一般打手完成不了的任务,价格自然也高,文哥身下还有几个搏击俱乐部和房地产,总之,挣的不比干‘那些’挣的少,文哥可不养闲人,包括我在内也是,你以为我就只充当个助理?”说到这儿,林轩还有些洋洋得意,看来文箐打下的”江山“,有一半以上的功劳在于林轩。

“能够用武力粗暴解决偏偏要用脑子辛苦挣钱,就跟那家伙能住豪宅偏偏住公寓的一样怪。”我算是看出来了,那家伙就是脑子缺根弦。

“你懂什么,这叫‘盗亦有道’。而关于文哥的住所,只是为了低调不引起人注意,文哥仇家不少,盯上文哥地盘的人多着呢。”

这家伙放着大好资源不利用,连我都这么觉得,道上的人肯定觉得他是脑子坏了,不吃肥肉偏去啃骨头。

所以,上次受伤应该是被仇家袭击。

“文哥没念过什么书,嘴还笨,不懂得表达,但他不是坏人,至少不是什么心术不正,人品欠佳的人。”

“我知道,你们都不是坏人。”我是个慢热的人,但文箐送我去医院,给我买早餐,给我过生日,他为我做的这些已经足够我放下戒心和偏见,和他冰释前嫌了。

重新回到酒池中,毫不费力的就找到坐在角落里喝酒的文箐,他的发型实在是太扎眼了。

坐到他旁边,我先开口:

“谢谢你啊,今天我过得很开心。”后来我记起来了,今天不是我生日,但就将错就错吧。

文箐不说话,只是笑笑,算是回应了。

“可你怎么知道我生日的?”

文箐从怀里掏出来一个东西,

“你的身份证上面不就有么,上次你住院我从你包里找的,还没来得及还你。”

还真是我的,身份证不见了,我居然一直没有发现,这要是真丢了我岂不是等到被坏人利用到警察找我才知道。

我还把这茬忘了,身份证上的生日是我的阳历生日,我一直过的是农历的,我的生日其实已经过了,不过我没有告诉他。

“看在你对我这么好的份上,我就接纳你了。”也学学广告桥段,给他一片绿箭,

“交个朋友吧!”

文箐接过口香糖,皱了皱眉,难道是要拒绝我?!

“喂,你几个意思?”

“交朋友不是不可以,但你老这么没大没小的可不行,我比你大,你理应叫我声‘哥’,‘喂’来‘喂’去的算怎么回事?”呵,还教育起我来了。

“那你说你多大?”

“我84年的。”

比我大9岁!不过让我叫你“哥”还是想得有点脆了。

“这么老了啊!”我装出很吃惊的样子,“那我就叫你‘大叔’好了,刚好跟你的形象很符合。”

从外表上看,我俩能隔一代,不过也因为他那很有“味道”的大胡子。

“那还不如叫我老大。”

“我又不是你的手下,干嘛要这么叫你,称呼很重要么?”

文箐顿时语塞,看来林轩说的没错,他嘴是挺笨,这样就说不过我了。

不过文箐又马上正色道:

“不要以为我们关系近了,之前的债就可以一笔勾销。”

“切,多大点事,我答应过的事就一定会做到。”

真是,变脸比变天还快。

被烟酒味熏得头有点晕乎乎的,这几小时里吸的二手烟快赶上我半辈子吸的了,时间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哎呀,不胜酒力。”我扶着头。

“你喝的是果汁。”文箐毫不留情的揭穿我。

“我是‘美醉了’,幸福的感觉也能让人醉啊。”我肉麻起来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

文箐熄掉手里的烟站起来,

“好了,我送你回家。”

短短一分钟,文箐再次用行动证明了“变脸比翻书还快”,我表示“呵呵”。

给读者的话:

说来惭愧,写这段是在一年多前(我居然还没有弃文,也是不容易),所以也不要推算当中的年龄部分合不合理了,忽略这些细节,看重点好嘛,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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