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卒们只觉得遍体发凉,这种事要是发生在他们自己身上,简直不敢想象。但随即,士卒们心中升起了一股兴奋的感觉。
打赢了,他们打赢了。
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赢了,灭了突厥一个军民近万的部落。
突厥兵败如山倒,不,兵败如山倒不足以形容今晚的战况,一触即溃,对,就是一触即溃。
士卒们心中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词可以形容今晚之战。
打仗的没人不喜欢胜利的,将军是了功勋、名望、官位。小卒是为了活命,生存,富贵。
跟着能打胜仗的将军,士卒的发展前景好。带着能打仗的士卒,将军的发展前景好。
两种相辅相成。就是天下无敌。
如今,秦风以两场不费吹灰之力的大胜,彻彻底底的征服了新军士兵。
见到自己的杰作,秦风畅快的大笑着,一手持着湛泸剑屠杀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敌人,另一手持着火把驱赶战马,得意之极。秦风如此作为,他的属下自然不会客气,依式而为,清除着劫后余生的突厥人。
新军人数不多,但跟随着秦风之前,他们久经战阵的骁勇之士,进入大漠以来,以少打多在他们而言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数倍于己的突厥人,非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心理压力,反而令他们有着一股优越感。
这就是他们新军,再多的兵马在他们面前都是杂碎、渣渣:他们是秦风、秦疯子亲手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每一个人都亲自接受过秦风的指点。都是秦风的徒弟,都是新战法、新训练法的第一批接受都,若以少胜多这简单的事情都干不好,岂不丢了秦风的脸?
曾经,他们是十二卫中的笑柄;曾经,他们将秦风恨之入骨;曾经,他们想过离开……
而现在,经过特训后的新军充分感受到了特训给自己带来的强大提升。于是,所有的兵卒都对秦风投以敬慕的眼神,眼神中充满了狂热、信服、崇拜。
什么样的将领带出什么样的兵,秦风一手带出来的新军,同样沾染着他蔑视一切的气概……
一个杂碎是杂碎,一千一万个杂碎,不过是一堆杂碎,有何可惧……
新军除了秦风、罗通、李业诩、程处默、尉迟宝庆,现在就只有九百二十人,不多不少,但是就是这九百二十人做到了数千人做不到的事情……以骑射水平闻名突厥近百年的乌氏部落就此中绝。
……
大火整整烧了半夜,草原漫天全是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