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刘玦便收拾行李搬回了王府,反正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必竟来的时候也只带了几身衣物。
安锦书虽然也没有什么东西可收拾,却几乎是被催促着坐上了回王府的马车。
“前几日也不见你着急,这会儿这么着急做什么?”安锦书无奈。
“这就叫做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刘玦一脸得意。
“玦儿,以后这种趁火打劫的事还是少做,必竟你是太后钦封的纳瑞公主。”安锦书嘴里这样说着,手却不自觉得掀开车窗帘子看了一眼被刘玦“趁火打劫”的战利品。
哎呀,好马!真是越看越喜欢。
几日未回,王府仿佛也有些不同了,细看起来,真是干净的不像话,不仅一片落叶、一根枯草也没有,就连青石板都是用清水仔仔细细刷洗过。
“真是想不到,我们两个都不在府里,大家干起活来竟然半点懈怠也没有。”刘玦边走边点头,转过头对管事说道,“全府通通有赏。”
“谢王妃。”管事赶忙道谢,然后小心翼翼的又说道,“禀告王妃,这其实是赵副廷尉带人过来打扫的。”
“他?”
“正是,前几日赵副廷尉为了将王府恢复原样,带着部下将王府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管事说完又小心翼翼的看了刘玦一眼,不知道刚才的赏赐还作不作数。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商儿来看过之后总觉得与原来不一样,”刘玦点了点头,知道管事在担心什么,说道,“本王妃高兴,全府依旧通通有赏,不过以后就按这个标准打扫王府了,你快去账房领银子赏下去吧。”
“喏。”
“玦儿越来越有当家主母的风范了。”安锦书放缓脚步陪着刘玦在院子里散步,看来趁火打劫来的不止是“黑炭”一个,连带着还把整个王府翻新了一遍。
“必须的。”
刘玦是不是一个“厌旧”的人安锦书不知道,但安锦书能确定的是刘玦一定是一个“喜新”的人。
这一点从“黑炭”身上得到了非常好的印证。
为了尽早取得“驾驶证”,刘玦第二天早晨卯时未到便梳洗完毕闹着安锦书带她去马场,安锦书无法,只好命夏方宋印两人牵了“冰雪”“黑炭”前往演武场。
“为什么不去马场?”
“最近刚招募了新兵,本王刚好去演武场看看他们训练的成果。”
“我想骑黑炭。”
“黑、黑炭还未驯化好,你又没有经验,会被摔下来的。”安锦书还未适应“黑炭”这么“有气势”的名字,每叫一次“黑炭”便更理解赵慈痛心疾首的心情一次。
“这难道就是你欺负‘冰雪’的原因?”
本来刘玦吵着要骑“黑炭”,安锦书担心“黑炭”还未完全驯服会伤到她,便伸手将刘玦拉上自己的马背,此刻两人共乘一骑,安锦书一手环抱着刘玦,一手牵着“黑炭”的缰绳,胯下的“冰雪”极为温顺,虽然驮着两人,依然步履平稳。
演武场离瑞王府并不算太远,平日里作为京城禁军练兵习武之所,安锦书偶尔会过来骑马射箭,最近朝廷招募了新兵,安锦书便被指派过来指导新兵训练,用刘玦的说话就是“特约顾问”。
正在操练的士兵远远便认出安锦书的坐骑“冰雪”,并不讶异于安锦书的到来,只是同样坐在“冰雪”背上的、被安锦书揽在怀里的人倒是让人好奇的紧。
看身型应是女子,再看安锦书对她的态度,该是颇为亲密之人,一直听闻瑞王有一位宠到骨子里的王妃,看此情景,这位应该就是传闻中的王妃了。
刘玦今日换了一身深色骑装,款式是男款,又把头发束到脑后扎了一个马尾,倒是平添了几分英气,一些资历老的士兵见到刘玦这身打扮,不免会心一笑:这套骑装,是瑞王十三四岁时所穿,如今穿在王妃身上倒也合身,想来是王妃临时起意要来骑马,还来不及定做骑装,只好拿了瑞王幼时穿过的凑数。
看着安锦书俯首与刘玦低声耳语,不免让人感叹:孤傲清冷的王爷终于沾染了一丝人间烟火气。
安锦书教了刘玦一些骑马的技巧,交待宋印和夏方留下照顾,自己则去新兵操练场地巡视。
刘玦心下兴奋,马车坐了多年,也偶尔跟安锦书同乘一骑,但自己独立骑马还是第一次,这样看来骑马也没有那么难。
殊不知,“冰雪”跟随安锦书征战多年,极具灵性,平日里是别人碰都碰不得的,更遑论骑?只是安锦书经常与刘玦同进同出举止亲密,“冰雪”判断刘玦乃安锦书看重之人,这才驮着刘玦缓缓散步,否则早将刘玦摔下马背。
此后一月,刘玦每日早起随安锦书在演武场练习骑马,慢慢的竟然能骑着“冰雪”围着演武场慢跑一圈。
“黑炭”资质甚优,在安锦书的下,日渐听话起来,隐隐有了战马的风姿,也幸亏如此,才使得刘玦心理平衡了不少——白花花的三万两银子如果换来个资质平庸的笨东西,刘玦吐血也能吐死。
白旋喊冤也是真冤,城北的宅子的确是他的,但那三万两官银却是刘玦命宫使连夜偷搬进去的,往年皇上行赏通常会简单粗暴的直接赏赐黄金白银,底下官员在实际操作中图省事会直接从库房搬官银进行封赏,几年下来,刘玦倒存下了不少官银,也幸好有这批官银,否则安锦书现在还关在大牢呢。
只是一个月过去了,真正的官银却还是未查到半点蛛丝马迹。
看来,桃夭门的业务能力最近下降了不少啊,是该把心思放在业务上了。
这日,安锦书下了早朝,途经子衿绸缎庄,想起已入深秋,刘玦又该吵着没有衣服可穿了,便下马入店挑选丝绸布匹,详细询问了每一种布料的材质,又仔细交待刘玦平日喜欢的款式,这才放心离去。
又过了几日,到了新衣交付的日子,安锦书又亲自来到子衿绸缎庄,正在检察新衣,忽然听到治粟内史边默的声音,回头看去,看到边默正与苏掌柜说话,而此时边默也看到了安锦书,互相行了礼,边默笑道:“怪不得京城名媛都想嫁给瑞王殿下,连裁制新衣这样的小事,王爷都亲力亲为,这样的福气普天下也只有王妃能享有了。”
安锦书微微一笑,说道:“边内史说笑了,天气转凉,王妃与本王说起要置办几件新衣,她穿惯了此间衣物,本王便亲自走一趟,博王妃一笑罢了。”
“殿下真是有心了。”
“若无其他事,本王先告退了。”安锦书拱手道。
“殿下慢走。”
安锦书由怀中掏出银子交给苏掌柜,命夏方捧了衣物便告辞,边默拱手送走安锦书,回过头来却看见苏掌柜手里的银子——竟是一块新铸银。
此后几日,边默命人暗中监视子衿绸缎庄,发现夏方和瑞王亲兵经常前往,对于这个结果边默并不意外,灾银之事本欲削弱安锦书,没想到却搭进去一个白旋,边默心里清楚,被查缴的三万两灾银根本不是真正失窃的银两,而真正的灾银随后也不翼而飞,那日见安锦书所用之银乃为新铸,想必便是将三万两灾银熔了又重铸而来,安锦书,不管你背后是何背景,敢与我琴苑为敌,老夫必定让你死得很难看。
子衿绸缎庄的绣品在京城一直是官家大户趋之若鹜的绣中上品,再加上刘玦这几年亲力亲为的“代言”,子衿绸缎庄的名号可谓是享誉京城,连皇宫中的美人、良人也慕名差人前来采买。
后宫粉黛三千,也许只有穿得别致一些才能得到君王的一点青睐吧,听说宫里一个少使,只因穿了一件极似瑞王妃的服饰,便引得皇上多看了两眼,得了一夜恩宠,如今已经被封为七子了。
而瑞王妃穿的衣物一直是子衿绸缎庄裁制,一时间子衿绸缎庄门前倒是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忽然有一日,皇帝新宠的一个美人穿了子衿绸缎庄新制的衣物竟然全身奇痒无比,既而吐血身亡,侍医检查后发现衣物上竟然有巨毒,一时间后宫哗然,皇帝大怒,命人即刻查抄子衿绸缎庄。
而负责查抄之人——是瑞王安锦书。
刘玦提前得到消息,一边吐槽好好的衣服怎么会中毒,古代难道也有甲醛,一边命商使火速通知苏掌柜撤离,但商使到时,早已不见苏掌柜人影,想着大约是苏掌柜听到风声,先行撤离了,刘玦飞书宫使,注意接应苏掌柜,有任何异象随时汇报。
然而到了傍晚,却依然没有苏掌柜任何消息传来。
京城之中,就只有固定的几个据点,再不济,公主府也是一个藏身之处,何以一点消息都没有?苏掌柜到底去了哪里?
难道被丝衣门调走了?可是近几日也并没有收到裴门主任何的消息,难道——跟羽儿一样,神秘失踪了?
琴苑!
刘玦银牙咬得咔咔直响,粉拳忍不住砸在几案上。
“谁是惹玦儿生气了?”安锦书一进房门便看到刘玦一脸怒气的握拳砸向几案。
“还不是宫里的那些妖魔鬼怪,楚美人中毒死了竟然有谣言说是因为模仿我才死的,真是气死人了,楚美人是怎么死的,她们自己心里没数吗?最后把责任推给一个布庄,也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了。”刘玦嘴里这样说着,心里却暗自佩服自己反应机敏。
“好在本王带人查抄绸缎庄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苏掌柜,想必是听到风声逃走了,也算是躲过了这无妄之灾。”安锦书以食指轻挑刘玦下巴,说道,“这样说,玦儿可有开心一些?”
安锦书的气息近在咫尺,刘玦顿时脸红心跳,别过脸去说道:“有什么可开心的,本来也跟我没有什么关系。”
“那本王带你去吃点好吃的。”说罢,随着刘玦的一声惊呼,安锦书打横抱起刘玦便向外走,刘玦脸色更红,一边挣扎一边说道:“你去哪?一会被人看到了。”
“怕什么,本王又不是第一次抱你。”安锦书倒是老神在在,“上次你说的火锅,本王命人按你说的样子打了一个,现在厨房应该已经支好了,本王带你去尝尝鲜。”
听安锦书这样说,刘玦心情大好,转过头把脸埋在安锦书怀里窃喜,想不到安锦书对自己随便说的话这么上心。
也只因安锦书这一句话,刘玦竟连苏掌柜失踪、子衿绸缎庄被查抄这样的大事也能抛诸脑后。
我一定是中了安锦书的毒——刘玦如是想。